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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生工作办公室职责:
1、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实施细则;
2、制定全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;
3、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(含高水平运动员、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学生、艺术类学生、专升本、国防生等)的招生录取工作;
4、编撰、印制招生宣传材料,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实事求是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,指导学生填报志愿;
5、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,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(市)、分院系、分专业招生计划,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全校招生工作中的遗留问题;
6、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,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复查情况报告;
7、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、分析和上报工作,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,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;
8、负责招生信息网页的内容更新、维护,保证信息准确、及时;
9、牵头做好新生的迎接工作;
10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
 就业工作办公室(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) 工作职责:
1、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、人事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,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;
2、 负责全校毕业生生源的审查、汇总、上报工作;
3、 负责毕业生推荐和就业协议的审核;
4、 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负责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;
5、 接待用人单位、毕业生及家长来访,宣传、介绍学校及毕业生;
6、 积极收集、整理并及时发布需求信息;
7、 负责组织校内供需见面会及各类招聘活动;
8、 组织、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;
9、 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;
10、 编制、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,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;
11、 负责组织、协调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;
12、 指导、检查和评估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;
13、 负责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(改派、缓派等)的处理;
14、 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,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。
 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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